(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9日電)高雄新興警分局李姓偵查佐因缺錢花用,涉洩密給詐騙集團張姓友人,雄檢訊後聲押獲准,警方也記2大過免職。雄檢認為其收賄30多萬,今天偵結後依貪污、洩密等罪起訴。

高雄地檢署偵查期間,41歲李男坦承因財務狀況不佳有跟張男借錢,也承認洩漏個資給詐騙集團,但否認有收賄情事。檢察官審酌其肩負社會治安及風氣維護職責,本應奉公守法,為民表率,但卻為獲取不當對價,利用職務任意將民眾個資、165反詐騙資料,甚至將打擊詐欺相關專案內容洩漏給他人,今天偵結後依涉犯貪污、洩密等罪起訴,並建請法官量處適當刑度,以示懲儆。

雄檢發布新聞稿指出,檢方今年9月接獲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自檢清查發現疑似員警洩密情事,經指派檢警組成專案小組偵辦,11月1日前往李男辦公處所及住家搜索,扣得手機4支等證物,並帶回李男訊問,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當庭諭知逮捕並向法院聲押獲准。

檢警調查,李男因財務狀況不佳,需錢孔急,因此自去年11月底至今年6月間多次以借款名義向張男收取新台幣30多萬元款項,並多次接受要求,在新興分局偵查隊辦公室以個人帳密使用公務電腦,登入「內政部警政署刑案資訊系統及智慧分析決策支援」、「165反詐騙系統平台」查詢,將其中「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部分被害人筆錄內頁及個人資料以LINE拍照方式傳送給張男。

此外,李男還將警方配合台灣高等檢察署辦理查緝不法金流專案訊息,洩漏給張男知悉。(編輯:謝雅竹)1121229



標題:高市偵查佐涉洩密詐團友人收賄 雄檢貪污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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