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4年,“版權刺客”視覺中國,再次激起衆議。

這一次事件,大概意思是,維權維到了原作者頭上。

173張圖片,要價8萬多,平均一張大概500。

有網友用租房來對比:攝影師是業主,他把房子租給第三方,第三方把房子轉租給第四方,視覺中國獲得第四方授權,如今收租收到業主頭上來了。

然而,據圖片原作者戴建峰最新聲明:經核實,視覺中國並沒有獲得其作品的任何授權。

沒有獲得授權,就到處亂揮“版權大棒”。

一如既往的配方。

神奇的是,仗着“保護版權”旗號,這么多年來雖然一直被無數人恨得咬牙切齒,也被處罰過多次,但依然活得無比滋潤。

媒體行業有句戲言“做這一行的,就沒有一家沒被視覺中國告過,如果你還未收到視覺中國的律師函,說明你做得還不夠大”。

天下“苦視覺中國久矣”,到底是哪裏出了問題?


01 版權刺客


如果說在中國,誰是打官司最多的上市公司?那么,視覺中國及其旗下的幾家全資子公司一定能排在最前列。

有多少?拿它旗下的兩家公司來看:

漢華易美(天津)圖像技術有限公司,截至目前,涉及自身風險22205條

華蓋創意(北京)圖像技術有限公司,截至目前,涉及自身風險14181條

其中,涉及起訴开庭、法律訴訟、起訴立案的信息,每一條都有5000+以上,有些甚至超過1萬條。

大家都知道,對於網絡內容如圖片、文字信息這樣的侵權訴訟事件,絕大多數都是會在協商階段解決,真正走到了开庭的階段,少之又少。

5000+的开庭公告,這是何等恐怖的數量?

那些被起訴的和協商解決掉的,數量又會有多少?

恐怕要超過這幾年那些暴雷倒下的地產商和資本系巨頭了吧。

在這其中,有多少人被視覺中國告過了?

我相信,其中肯定有一些非法使用圖片不給版權費的人。

但我更相信,更多的是一些原本是在免費圖庫平台下載使用,不知情是否造成侵權的普通企業,或者是那些無法辨別是否有版權的個人自媒體用戶。

有人因爲不小心用了一張圖片,被索要1萬元。

有些自媒體平台,從其他免費平台下載圖片使用,幾年之後莫名其妙被視覺中國告上,要么按幾百或幾千一張賠償,要么乖乖籤署合作。

回到這次事件,按照原作者的講述,涉事圖片授權Stocktrek Images進行銷售,後者並沒有授權給視覺中國,雖然Stocktrek Images又將相關圖片授權給Getty Images銷售,但Getty無權將其作品再次轉授。

如果事實如戴建峰所言,那么,視覺中國以維權名義向使用者收錢,恐怕就不只涉及雙方民事權益,而是涉嫌刑事詐騙。

這絕對不能以一句“誤會”就可以了結得了。

如果是涉嫌刑事詐騙,絕不能因爲“詐騙”未成功而开脫得了法律責任。

還記得幾年前的那張著名的人類史上首張“黑洞照片”嗎?

這張圖片來自歐洲南方天文台,任何人只要注明圖片來源,就可以自由使用。但被視覺中國收錄後,變成了自媒體使用需要購买,價格在幾百到幾千不等。

包括早已過了商標保護期的系列老照片,甚至就連國旗、國徽的圖片,它一樣敢爲自己打上版權,然後標價幾百幾千元。

有過這樣劣跡斑斑的“履歷”,再看看那幾千上萬的法律訴訟案。類似今天這樣的誤會真的會少嗎?

試想,如果收到維權函的不是戴建峰,而是一個不怎么懂法的人,結果會怎樣?

如果你在網上下載並使用了一張圖片,有人雖然沒有這張圖片的版權但依然拿來告你侵權向你索要版權費,你怎么辦?

再試想,這些年,在視覺中國身上發生的這類情況,真會少嗎?

幾年前,視覺中國因爲這樣的事件被監管處罰過,也曾表示過要嚴加整頓,近兩年的維權訴訟案件也確實少了很多。

但現在看來,“將法務做成銷售”的做法依然存在,依然死性未改。


02 勒索式維權


有一種術語,叫做“勒索式維權”,專指那些打着版權幌子,通過法律渠道謀取經濟利益的公司和個人。

套路很簡單:就是打時間差,先“養魚”後“收網”。

第一步,下套。通過低價購买國內外开放版權圖片,或連續創作人獲得授權,然後將圖片故意不打水印,不標來源,發布到一些國內免費的平台上,任被用戶使用。

第二步,養肥。自己專門設計專門軟件定期去追蹤監測版權圖片使用情況,搜集到有人使用照片後,先不打草驚蛇,讓用戶足夠多使用更多版權圖片,並形成足夠影響力。

第三步,收網。等到用戶的圖片使用量到一定程度,讓法務部給對方寄送律師函,索要天價賠償,威脅侵權人要么打官司要么購买包年套餐。如果中型公司,有收入的,大半年就能收割了。法務去和你溝通,做單,收錢。如果是小公司,那就養個2、3年再進行收割。

這種挖坑玩法,除非你特別精明,否則基本所有企業和個人用戶都會中招。

據說,有些平台,80%收入來自於訴訟索賠,甚至法務部就是銷售部。

爲實現利益最大化,它們甚至根本不在意圖片在正常銷售渠道上的定價,而故意把圖片價格標到天價,然後以此爲賠償基數,索要天價賠償。

所以,才有了一張圖片索賠一萬甚至幾萬元的高價。

有人會說,定價格是人家的自由,你可以不用,不用就不會侵權。但這根本就是一個詭辯。

它們在下套的時候,用戶可能是從免費圖庫獲取的,或者使用時根本就無法判斷圖片的版權出處或是否有版權,而不是有意侵權。

很多企業和個人,根本就不是這種專業版權法務團的對手,即使自身實力很強,也往往因爲時間或精力耗不起而被迫妥協。

更可恨的是,如果你是有錢的“大戶”,他們還有收割更狠的方式針對你。

比如你是有用戶端的互聯網公司,如果你不妥協,他們就去蘋果App Store密集投訴,讓你的產品下架。蘋果不會要求任何一方舉證,也不參與這種紛爭,而是要求雙方協商解決,才恢復產品的上架,或者他們會把你的網頁內容密集投訴,導致內容被審查監管甚至下架,讓你不敢承受產品下降的代價而乖乖投降。

還有另一種非常可恨的方式,如果你“侵權”了好多張圖片,比如幾十幾百張,他們不會一次性把全部圖片都拿出來告你,而是選擇一張圖片一張律師函,一張索要幾千或者上萬元。

你一开始以爲只是一兩張,忍口氣也認了,但接下來後面還會有更多的律師函等着你。

如果你自認爲沒有侵權選擇應訴,那也行,後面還有幾百張律師函跟你耗着。

到時候,你不可能有那么多的精力去應對,再加上考慮到時間成本和高昂的律師費,最終還是要選擇庭前和解臣服。

按照網絡上那些被視覺中國告過的“苦主”訴苦,視覺中國的商業模式,與這種相似度非常高。

早在2017年,視覺中國就开發出了圖片版權追蹤高科技系統“鷹眼”,通過爬蟲系統和AI算法追蹤圖片使用情況,找到侵權的主體索要高額賠償,甚至還圈養了一個龐大的法務團隊。

在網絡上,有很多“苦主”寫文討伐視覺中國,稱之爲圖片界的“版權流氓”。

其慣用的就是“維權—訴訟—和解—籤約”的維權商業模式,說白了就是“維權式營銷”。一套組合拳下來,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時候开始,就已經成爲對方盯死的獵物。

不止是個人,大量的明星、媒體、公司、企業家,甚至強大如騰訊、頭條這些巨頭,都有被視覺中國告過。

而且,其還很喜歡針對這些巨頭公司,或者是醫藥醫療類,這樣營銷費費用佔比很高的有錢企業。

據上證報曾有報道稱,視覺中國表示,大多客戶會在訴訟判決前與其達成和解,成爲長期合作客戶,最終通過法庭訴訟生效判決的金額不超過0.1%。

可見,這樣的獲客方式,成功率有多高!

但這樣的商業模式,真的合理嗎?

現在,我們生活在互聯網時代,圖片信素材是信息內容生態不可或缺的基礎要素,它的價值天然巨大,也應當受到足夠的保護。

但目前的圖片市場版權市場還是太混亂。

對於視覺中國,如何保證它的圖片資源的來源正規化?靠着與無數作者合作拿授權,有什么機制保證作者上傳的圖片的原創性和合法性?當作者拍了一個路人、一座建築地標、一個企業logo,他們如何證明拿到了權利方的授權?

如果這些問題還沒有很好解決,就請不要那么心急得去打着“維護版權”的旗號去野蠻收割。


03 尾聲


古語有雲,多行不義必自斃。

今天,視覺中國的股價走跌近5%,市值蒸發超2億元。

相對那8萬多的索賠,這一個代價可謂慘痛。

我相信,如果它還是繼續把“維權式營銷”當做商業模式,不思悔過,那么絕對會有下一次同樣的事件發生。

當它一個個把大量的企業和媒體群體都得罪了一遍,即使它再怎么強橫,路也會越走越窄。

當這種“維權式營銷”方式繼續橫行,不僅誘發版權維權的畸形生態,對經濟發展也會帶來更多的摩擦和阻礙。

著作權必然是要保護的,但我們要的是版權保護,不是版權刺客。(全文完)



標題:要版權,不要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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