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5日電)權利回復基金會今天說,22日召開董事及監察人會議,會中通過42件生命或人身自由賠償金申請案,以及3件財產所有權被剝奪的金錢賠償案,總賠償金額近新台幣2億3000萬元。

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透過新聞稿表示,截至10月底,就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致生命或人身自由受侵害申請案,累計共受理2228件,其中1942件獲得賠償、另有56件撤回申請、45件因申請人不符資格或其他要件而駁回。

基金會指出,上述獲賠案件中,有被害者時為律師,仍遭羅織叛亂罪名判處死刑、公開槍決,該案經董事會決議予以賠償,也經法務部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規定,公開撤銷其有罪判決。

基金會說,財產所有權被剝奪案件,截至10月已受理271件、其中18件已通過賠償,另有43件撤回申請、143件駁回,駁回案件多為判決未宣告沒收,或雖有宣告沒收但後經國防部准免沒收等,依現有資料也查無財產因國家不法行為遭剝奪情事。

基金會表示,這次通過的財產案件中,有被害者在威權統治時期遭沒收數十筆土地及多棟建物,經基金會依職權調查事實及證據,按權利回復條例規定,計算賠償超過1億元給被害者後代。

基金會統計,名譽回復證書申請案通過數近9成。累計受理3071件,現已通過2712件;持該證書的申請人可到各戶政事務所辦理被害者戶籍資料加註名譽回復記事。

基金會表示,將持續推動權利回復相關工作,民眾如欲查申請案件,可致電該會專線02-8173-5000,或造訪官方網站、臉書社群專頁。(編輯:翟思嘉)11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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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權利回復基金會通過45件賠償案 總賠償金額近2.3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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